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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14〕150號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5-01-04  瀏覽次數:3962
核心提示: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4〕150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


 

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4150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調整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下列產品的出口退稅率:

  (一)提高部分高附加值產品、玉米加工產品、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

?。ǘ┤∠痄摰某隹谕硕悺?/span>

?。ㄈ┙档蜋n發(fā)的出口退稅率。

      調整出口退稅率的產品清單見附件。

  二、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guī)定自201511日起執(zhí)行,第一條第(三)項規(guī)定自201541日起執(zhí)行。提高玉米加工產品出口退稅率的政策執(zhí)行至20151231日。具體執(zhí)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41231



附件下載:   調整出口退稅率的產品清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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