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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支持企業(yè)復工復產(chǎn)依法將3月納稅申報期限向后延長一周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20-03-04  瀏覽次數(shù):27718
核心提示: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兼貨物和勞務稅司司長王道樹表示,為進一步支持企業(yè)復工復產(chǎn),依法將3月納稅申報期限向后延長一周。

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兼貨物和勞務稅司司長王道樹表示,為進一步支持企業(yè)復工復產(chǎn),依法將3月納稅申報期限向后延長一周。也就是說,納稅申報截止日期從3月16日延長到3月23日。屆時,對仍處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qū),可以由省級稅務局依法依規(guī)具體明確再適當延期的范圍去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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