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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經濟結構必須先調價格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3-12-24  瀏覽次數:1088
核心提示:調整經濟結構必須先調價格 我國的經濟結構不合理,表現為第三產業(yè)太弱,國內消費不足,內需過分依靠出口,投資過度造成產能過




調整經濟結構必須先調價格

 

我國的經濟結構不合理,表現為第三產業(yè)太弱,國內消費不足,內需過分依靠出口,投資過度造成產能過剩等等。但這里有一個根本性的問題:什么樣的結構才是合理的?我們說第三產業(yè)太弱是對正常的第三產業(yè)而言,那么第三產業(yè)多大算正常?所有的結構調整問題都有這個根本性的原則問題。我們要把不合理的結構調為合理,那么合理的結構是怎樣的?

按照經濟學的原理,市場能夠最優(yōu)地配置資源。正確的結構是由市場決定的。所以,調整經濟結構使其合理化,方法很簡單,將不必要的干預力量取消。這一回答不但說清楚了什么樣的結構是合理的,也指明了調整結構的方法是恢復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功能。

各種對市場的干預最后都表現為價格的扭曲。而且價格又是企業(yè)配置資源的關鍵信號。所以,調整結構的關鍵是調整價格,或者說,是讓價格回歸原位。反過來講,如果價格不動,結構也無從調起。

我國經濟是粗放型,靠廉價勞動力和低價自然資源來賺錢。這一狀況急需改為高附加值的精細產業(yè)?,F在的方法是行政命令式,不靠市場。一般是由發(fā)改委下令關閉那些技術落后的企業(yè)。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提高扭曲的能源和資源價格,讓落后企業(yè)在競爭中被淘汰。又如有些行業(yè)產能過剩,要關閉其中落后的過剩產能?,F在的做法也是由發(fā)改委篩選出應該淘汰的企業(yè),用行政命令關閉他們。正確的做法是過剩的產能會導致產品價格下降。讓成本高的企業(yè)在競爭中自然關閉。

為什么用行政命令的辦法調整經濟結構不如靠市場?

首先,因為命令是人做的決定,難免有錯。更何況還可能涉及尋租腐敗,該淘汰的不淘汰,不該淘汰的反而被淘汰了。

其次,行政命令判斷該不該淘汰的多半是用幾項技術指標,而技術指標并不能判斷一個企業(yè)是不是真該淘汰。比如有的企業(yè)因能耗高而要求淘汰,但是它可能節(jié)約了別的資源,總體來看效益是好的。只有總體上效益差,浪費了社會資源的才該淘汰。而這個標準正好是市場能夠起作用的地方,用不著市場之外的力量干預。我們過去不分青紅皂白一律關閉五小企業(yè),極大地打擊了有生存能力的小企業(yè)。

要靠市場的力量調整經濟結構,前提是價格是正確的。如果價格本身扭曲,市場就靠不住。所以,關鍵問題還是在價格是否正確上。

說到底,調結構還是要落實在消除價格扭曲的狀況,讓市場真正起到資源配置的作用。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公報上說,要讓市場起決定性的作用。在調經濟結構上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去掉行政干預讓市場和價格起決定性的作用。(文章來源華夏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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